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氧气汇流排间的技术要求


发布时间:2021-9-10 15:36:14 来源:http://www.dylst.com/ 作者:丹阳市莱斯特流体制品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氧气汇流排间是指以布置输送氧气、乙炔、液化气、丙烷等气体给用户的汇流排或气体集装瓶或集装车为主的,其中也可存放适当数量的气瓶的建筑物。氧气汇流排间与其它建筑物、明火的防火间距应满足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06)及其它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。

 
       (1)输送量不超过60m3/h氧气汇流排间,可设在不低于三级耐火等级的厂房内靠外墙处,并应采用高度为2.5m,耐火极限不低于1.5h的墙和丙级防火门,且与厂房的其它部分隔开。
 
      (2)输送量超过60m3/h氧气汇流排间,宜布置成独立建筑物;当与其它厂房毗连建造时,其毗连的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,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.5h的无门、窗、洞的墙与该厂房隔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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